【五华】被盗抢摩托车 何时才能把家还?

2010-3-2 23:55:02 来源:梅州警视网 作者:无知 阅读:469次  字体:  我要投稿

    近几年来,珠三角地区一些城市发出“限摩令”、“禁摩令”,让摩托车在广州、深圳、东莞等城市渐渐地失去了存在的空间。对我们梅州这样的山区而言,摩托车却仍然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仍旧是当地群众代步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但是就在摩托车在受到群众欢迎、为群众提供方便的同时,也遭到一些不法分子的觊觎,摩托车被盗抢现象在梅州山区并不鲜见。

    那么,什么样的摩托车容易成为被盗抢的对象?被盗抢的摩托车大多在哪安家落户?公安机关能否将被盗抢的摩托车找回来?群众应该怎样加强防范?公安机关又应该如何来遏制这类案件的发生?带着这些问题,笔者曾到看守所采访过在押的盗抢犯罪嫌疑人,也到过刑侦、治安、交警等部门与有着多年办案经验的民警探讨过。

什么样的摩托车容易成为盗抢目标?

    先来看看笔者在五华县看守所中与在押的盗抢摩托车犯罪嫌疑人的对话。

    ●笔者与万某(男,25岁)

    笔者:你是因为什么事被刑事拘留的?

    万某:因多次参与盗窃摩托车。

    笔者:一共盗了多少辆摩托车?都是些什么样的摩托车?

    万某:我曾单独作案盗得摩托车3部,另与同伙合作盗得摩托车2部。我所盗的那些摩托车有放在路边的,也有放在没有看管的停车场,比如医院的免费停车场、菜市场。

    ●笔者与周某(男,19岁)

    笔者:为什么要去抢摩托车?

    周某:看到别人经常出入娱乐场所、网吧玩乐,自己想去玩却缺钱,所以就和朋友去抢人摩托车。

    笔者:你们一般选择什么样的时机、对什么样的摩托车下手?

    周某:我们多在深夜作案。一靠听二靠看,即听摩托车发动机的声音是否洪亮,看摩托车车灯是否耀眼和车上人数多少,若声音洪亮、灯光耀眼且车上人员少就会出手。

    其实,到底什么样的摩托车会成为被盗抢的对象,没有固定的模式。一位有着十多年刑侦工作经历的民警告诉笔者,被盗的摩托车多为防盗措施不到位,譬如不挂保险锁、随意停放;被抢的摩托车则多表现为驾驶人夜间慢速行驶于偏僻地段,且驾乘人数少或只为女性。

    被盗抢的摩托车到底在哪安家落户?

    针对同一问题即把盗来的摩托车卖到何处,笔者在看守所中采访了在押嫌疑人刘某、万某2人。

    曾伙同他人参与盗窃14起,共盗得摩托车18部的刘某说他曾经有8次将盗来的摩托车卖到五华县水寨镇李某经营的废品收购站。

    参与盗窃摩托车5次、最后一次在五华县中医医院伺机作案时被民警抓获的万某说盗来的摩托车都直接卖给了废品店。至于为什么要卖到废品店,万某说一是不想让太多的人知道自己的事,二是能当场从废品店老板手中拿到现金。

    可见刘某和万某这2名在押嫌疑人作案所得赃物摩托车大多卖到了废品站。据了解,办案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一些废品站、二手车行成了被盗抢摩托车“安家落户”前的中转站。除了卖至废品站外,办案民警还告诉笔者,有些还有专门的接赃人,负责收购、销赃,这些摩托车也大多被销往农村,且多是无牌无证。

公安机关能找回被盗抢的摩托车吗?

    2008年6月6日上午,五华县公安局在华兴派出所举行了一场赃物发还现场会,这批发还的赃物大部分是在侦破“两抢一盗”案件中追回的摩托车。在赃物发还现场,领回失盗或被抢摩托车的群众喜笑颜开。家住五华县城华兴中路的梁某就是其中的一位幸运者。当年5月,其家的杂物间被撬,里边停放的2辆摩托车被盗走。事后梁某及时向华兴派出所报案,但让梁某没想的是被盗的2辆摩托车均被警方找回。而没有发现自家摩托车的群众则或黯然神伤,或仍怀希望,希冀着能有一天公安机关能把他们的车子给找回来。

    据了解,被盗抢的摩托车能被公安机关找回的机会不大,大部分难以追回,究其原因表现在:

    1、事主不报案或不及时报案。如有些事主被盗抢的摩托车本身来源不合法或者正当购买不入户,没有摩托车的相关证件,一些事主则认为报了案也不一定能追回,特别是在复杂公共场所、路段被盗的,更是不抱能找回的希望,因此不到公安机关报案或延时报案。

    2、所抓获的涉嫌盗抢嫌疑人故意隐瞒某些事实,不提供接赃人的真实情况,或者本身不熟悉接赃人情况,如只知接赃人绰号,不知其真实姓名、住址等,造成难于查找接赃人,以至无法查法赃物摩托车的去向。

    3、被盗抢的摩托车多被拼装拆解。修理店或二手车行中,有些摩托车可能出现多种品牌的零件组合而成。如2008年年7月,五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会同梅林派出所在梅林圩镇和摩托车二手车行、修理店里查获问题摩托车19辆,这些摩托车存在车架号码、发动机号码磨损或更改,拼装、无合格证等问题。又如2010年,水寨镇派出所在辖区水寨大道某摩托车修理店抓获替赃车“改头换面”的汤某。据汤某交代,有人将盗窃来的摩托车骑到他店中,叫其更换车锁、座椅、车牌和尾箱等等,待该车销售后,汤某除收取给摩托车“改头换面”的所需配件费用外还将得到100元的回报。

    4、对接赃人打击不力。先期落网的疑犯提供的接赃人有时认定不了,纵使认定了接赃人,公安机关在传唤接赃人也可能出现如接赃人外出、村民阻挠等问题,造成追赃难,而对配合公安机关工作、愿意上缴赃物的接赃者大多也只是以思想教育处理为主。

    5、追赃成本高。如一辆达到一定期限需要报废处理嘉陵摩托车,物价部门核价仅值200元。被盗抢摩托车大多是跨乡镇或跨县(市、区)异地销赃,让追赃成本无形增加。

如何有效遏制盗抢机动车案件发生?

    为最大限度地减少盗抢机动车案件的发生,让被盗抢的摩托车尽可能地回到主人的身边,笔者综合公安机关刑侦、治安和交警部门意见和建议如下:
 
    1、广大群众应该加强防盗抢意识,做好防盗抢措施,如单位、住宅小区的保安要切实提高责任意识,做好出入人员的登记,对可疑人员要记住体貌特征;一旦发现摩托车被盗抢应及时拨打110报警;对经济许可的单位和个人,建议安装视频监控系统。

    2、公安机关治安部门要加强对废品店、二手车行、车辆修理店的监督管理和日常检查,对从业人员应做好登记制度,加大对接赃人的打击力度;刑侦部门和派出所要加大打击盗抢机动车行为的力度;派出所之间要加强配合,实行联动作战;交警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设卡查车,特别加大对无牌无证车辆的查扣力度。

    3、加强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群防群治,如建立安全文明小区、成立护村队等,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打击涉盗涉抢摩托车的浓厚气氛,提醒群众不要购买来历不明的车辆,防止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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